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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内容摘要: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一些地方对产业集群特别是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认识还较模糊。一是将创新型产业集群单纯理解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集群,将发展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贴上“创新”的牌子等同于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

    “十二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创新产业集聚区将肩负起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河南全省产业集聚区走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重任。虽然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发展卓有成效,但在其成长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一些地方对产业集群特别是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认识还较模糊。一是将创新型产业集群单纯理解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集群,将发展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贴上“创新”的牌子等同于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二是过分强调产业的地理集中,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不考虑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要求和条件。三是过分依赖大企业或大项目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忽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集群形成中的主要作用。四是局限于重视“七通一平”、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建设,忽视企业服务、文化交流等软环境建设等等。

    (二)投入强度差强人意

    R&D经费投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被称为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强度低于1%,则企业难以生存。2010年河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仅为0.47%,处于较低水平。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困难。2011年河南2537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646家,共投入R&D经费148.8亿元,户均投入586.5万元;16261家规模以上小型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580家,共投入R&D经费15.9亿元,户均投入9.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是河南R&D经费投入的主要来源,2011年河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中,各级政府资金投入6.36亿元,其他资金投入8685.6万元,分别占3.9%和0.5%。

    (三)制度环境还不完善

    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有关产业集聚区建设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鼓励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政策还很缺乏;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缺位”与“越位”并存,公共服务不够;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发育缓慢;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产权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担保机构、教育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不足;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窄,对产业集群的促进力度仍然不够等。

    (四)层次水平亟需提升

    全国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2.1%,河南的比重仅为6.2%,只达到全国比重的一半。河南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为8.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1个百分点。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只有1/4的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约1/3的企业开展科技活动。一些创新型产业集群尚处于形成初期,主要依靠低成本战略来形成竞争优势,普遍存在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偏低的问题。集群内部的创新还停留在模仿创新阶段,产业同构造成资源大量浪费,导致区域分工弱化,增加了企业成本,削弱了产业竞争力。

    (五)分工协作水平较低

    河南全省38个行业大类中有32个行业集中度低于50%。长垣起重机械产业集群已占国内市场的65%,但整机生产企业多,配件生产企业少,造成企业外出采购环节多,成本大。郑州汽车产业本地零部件配套率不足7%。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地没有一家配套企业,造成零部件成本居高不下。个别集群内同类企业恶性竞争,开展合作和联合较为困难,没有形成相互支撑、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一些创新型产业集群由于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即使临近大学或科研机构也未成为产业集群创新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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