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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内全面供应国Ⅵ汽柴油

    9月起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12月起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油品升级的部署,广东省政府决定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

    根据《通知》,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12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届时,全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必须在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VI车用柴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柴油+(VI)”字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必须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国VI车用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汽油+(VI)”字样。

    据了解,国Ⅵ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国Ⅵ标准柴油多环芳烃含量降至7%,车用汽油芳烃含量降至18%,如此一来,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将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加严42%。

    广州石化生产调度部质量管理室主任杨载松表示:“汽、柴油从国V升级至国Ⅵ标准后,污染物的排放会进一步减少。例如,汽油的芳烃,由不大于40%下降至不大于33%,烯烃含量指标由不大于24%下降至不大于15%,苯含量指标由不大于1%下降至不大于0.8%。而柴油多环芳烃含量指标由11%降至7%以下。这将大幅度降低现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有着积极意义。”

    提醒

    升级国Ⅵ“混加”无需清洗油箱

    记者从中石化广东石油公司获悉,目前广东省内炼油厂已具备国Ⅵ标准汽柴油生产条件,7月起,全省第一批国Ⅵ标准柴油在深圳率先试点推行,目前已开始置换工作。

    油品质量升级是一个过渡过程,有车主担心油品“混加”会为车辆带来不良影响。为此,中石化广东石油方面表示,在国V与国Ⅵ置换过程中,油品是可以混用的,加几次油就可以自然过渡,车主无需清洗油箱。

    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表示,他们已制定了完善的油品置换方案,将严格按照标准、分步骤进行置换工作,确保旗下的2000多座油站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置换工作。

    记者从炼油厂方面了解到,7月1日起,茂名石化供应广东市场的车用柴油已按国Ⅵ标准生产,预计每月供应广东国Ⅵ车用柴油超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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