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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保:广西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保

    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围绕“两个确保”,及时完善和调整疫情期间的医保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为战胜疫情贡献医保力量。

   精彩观点

   围绕“两个确保”实施特殊医保政策

   首先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做到应保尽保,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均得到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未参保的可临时补缴,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就医,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造成新的传染。对于患者救治,要求医疗机构先救治,医保费用和财政补助过后再结算。延长保障期方面,治愈出院后28天内复查复诊的相关医疗费用,同样是按医保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其次是确保收治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一是单列预算不受医疗机构总额预算限制,都是预付医保基金。广西全区统计提前预付了2.56亿元,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二是为确保救治效果,广西将不在医保目录内的救治药品和医疗服务临时性纳入医保。医疗机构在对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实施救治过程中,符合诊疗方案的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内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最高报销比率)支付;已在医保目录内的,不受其原规定使用范围限制。

   多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

   广西还及时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疫情防控相关的呼吸、护理、病理、麻醉、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障医院合理医疗收入。还为战“疫”药品和医用耗材开通了“绿色通道”,明确规定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自治区药械采购网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为做好防控摸排工作,广西对重点药品进行购买登记。对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实行日报制度,以便溯源摸排,加强防控。

   减征缓征保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出台阶段性减征缓征保费政策,明确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参加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到5个月,具体减征期限由各统筹区根据医保统筹基金结余情况确定。此外困难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经过初步匡算,预计广西可为企业减轻开支21亿元左右。

   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深刻把握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医保支付结算,落实对治愈出院新冠肺炎患者随诊复查保障政策,持续畅通防控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绿色通道”“应急通道”,落实阶段性减征、缓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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