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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 岫岩等19个地区考生可报名

   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相关要求,我省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确保教育公平。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等19个区域的考生,可以报考两个专项计划。

    省招考办日前发布辽宁省2021年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须知,明确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户籍地区范围。实施区域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康平县、本溪满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等19个县市;户籍地区范围划定为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即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分类代码中的村庄、乡中心区、特殊区域、镇乡接合区、镇中心区和城乡接合区等。

    报考两项专项计划的条件为符合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须具有上述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等。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关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在招生办法方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按照我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报名参加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通过自愿填报专项计划,报名参加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将对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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